2019年初廣發銀行醞釀了近兩年的增資擴股最終得以實施,獲得高達300億元的資金補給,加之同時高層人事變動動作不斷,外界便紛紛揣測其已經啟動近十年之久的IPO項目將有突破性進展,就連廣發證券有關人士斯時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坦承“廣發銀行的IPO計劃,總體接近可申報狀態”,然而半年多時間過去了,廣發銀行的名字卻至今也并未出現在證監會擬上市公司的名單之中。
據企查查資料顯示,廣發銀行(China Guangfa Bank),全稱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廣發(英文簡稱CGB),法人代表王濱,注冊資本1968719.6272萬元,成立于1998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
廣發銀行為什么還沒上市
廣發銀行的總資產規模(2016年底)為2.0476萬億元,其前身是順應中國金融體制改革于1988年成立的廣東發展銀行,2011年4月更名為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廣發銀行)。翻開廣發銀行的過往歷史,也可以用“輝煌”一詞來形容,那是第一家開通按揭貸款的銀行、第一家發行信用并發行美元和港幣信用卡的銀行、首批開辦離岸業務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首家實施全國通存通兌的銀行等等。
不過輝煌的背后卻讓廣發銀行背上了沉重的不良資產負擔。廣發行2005年前由于股權分散、總行控制力較弱、不良資產處于高位、省內虧損嚴重等問題,省外每年20多億元的利潤用于抵消掉省內10多億元的虧損,再加上被不良資產消耗,使得廣發銀行的財務狀況愈發堪憂。廣東省政府也需要支付巨額的資金用以剝離和核銷廣發銀行的不良資產,鑒于此,2006年廣東省政府開始對廣發銀行進行重組改制,最終形成了花旗集團、中國人壽、國家電網、中信信托這前四大股東都各占股權20%的局面,其余6大股東股權的持有數量則比較分散。
截至2017年末,廣發銀行總資產20729.51億元,實現營業收入505.31億元,凈利潤102.04億元,同比增長7.37%。雖說年報中廣發銀行于2017年尚實現百億凈利潤,但根據麥肯錫此前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若以風險調整后資本收益(RAROC)來考量,2017年廣發銀行經濟利潤為-105億元,居第36名,RAROC僅7.8%,于報告中所列出的40家銀行中排名末位。
此外,廣發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指標也并不樂觀。截至2017年末,廣發銀行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0.71%、8.01%和8.01%,已低于監管所要求的非系統重要性銀行一級資本充足率8.5%。
上市作為銀行常見的“補血”途徑之一,廣發銀行又何曾未考慮過IPO這一條路。遺憾的是,自2011年首度將上市納入計劃后,廣發銀行的IPO之路便充滿了坎坷,三度發力,兩度“擱淺”從A股換到了港股,卻至今仍未能如愿。
史上最大罰單 廣發銀行因“僑興債”案件被罰沒7.22億元
銀監會8日發布公告顯示,對廣發銀行“僑興債”案件罰沒合計7.22億元,其中,沒收違法所得1.75億元,并處以3倍罰款5.26億元,其他違規罰款2000萬元。
同時,銀監會對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原行長、2名副行長和2名原紀委書記分別給予取消五年高管任職資格、警告和經濟處罰,對6名涉案員工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對廣發銀行總行負有管理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也將依法處罰。目前,上述6名涉案員工已被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此外,銀監會責成廣發銀行總行按照黨規黨紀、政紀和內部規章,對總行相關高管及責任人員嚴肅處理。
這是一起銀行內部員工與外部不法分子相互勾結、跨機構跨行業跨市場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額巨大,牽涉機構眾多,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極壞,為近幾年罕見。
根據銀監會通報,案發時廣發銀行治理薄弱,存在著多方面問題。
一是內控制度不健全,對分支機構既存在多頭管理,又存在管理真空。特別是印章、合同、授權文件、營業場所、辦公場所等方面管理混亂,為不法分子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可乘之機。
二是對于監管部門三令五申、設定紅線的同業、理財等方面的監管禁令,涉案機構置若罔聞,違規“兜底”,承諾保本保收益,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嚴重擾亂同業市場秩序,嚴重破壞金融生態。
三是涉案機構采取多種方式,違法套取其他金融同業的信用,為已出現嚴重風險的企業巨額融資,掩蓋風險狀況,致使風險擴大并在一部分同業機構之間傳染,資金面臨損失,削弱了這些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四是內部員工法紀意識、合規意識、風險意識和底線意識薄弱,有的甚至喪失了基本的職業道德和法制觀念,形成跨部門作案小團體,與企業人員和不法中介串通作案,收取巨額好處費,中飽私囊。
五是經營理念偏差,考核激勵不審慎,過分注重業績和排名,對員工行為疏于管理。在“兩個加強、兩個遏制”等多次專項治理中,均未發現相關違法違規問題,行為排查和內部檢查走過場。
人事“震蕩”不休,未來路在何方
一年多前,原銀監會網站的首頁,用醒目的紅字通報了對廣發銀行所涉僑興案的處理結果。“7億天價罰單”成為廣發銀行無法擺脫的年度關鍵字。僑興案對廣發銀行的影響從2016年末持續至2018年初,年內接連的處罰令廣發銀行成為業內“罰單大戶”。
在令監管側目的同時,到了2018下半年,廣發銀行整體又一度經歷人事的調整,從高管到監事皆在范圍之內。據媒體報道,2018年8月份以來,廣發銀行的高管團隊陸續進行了調整。聘任該行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徐紅霞為該行副行長;聘任該行信用卡中心黨委書記、總裁林德明,以及該行深圳分行黨委書記、行長方琦為該行行長助理。
此外,2018年11月,股東監事翟鋒因工作原因向廣發銀行提出辭呈,申請辭去該行第七屆監事會股東監事。根據有關規定,翟鋒的辭任自辭職報告送達該行監事會時生效。
隨著年末最后的公告,廣發銀行的董事長也由楊明生換成了王濱,對于廣發銀行而言,又一度的人事調整之后,未來的路終將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