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發布行政處罰,對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因未經客戶授權進行征信查詢,匯豐銀行被處以罰款45萬元,時任匯豐銀行副行長兼零售銀行及財富管理業務部總監、廣東零售銀行與財富管理業務部總經理、零售銀行及財富管理業務部下轄催收部總經理等三名負責人分別被處罰款5萬元、2萬元、1萬元。作出處罰的日起為2020年8月4日
據匯豐銀行母公司匯豐控股有限公司(HK.00005)發布的業績報告顯示,受新冠疫情、利率下跌、地緣政治風險及市場波動影響,匯豐銀行上半年業績大跌。
數據顯示,與去年同期相比,匯豐銀行今年上半年稅前利潤減少約65%,至43億美元,經調整的除稅前利潤同比減少54%;實現收入267億美元,同比減少9%;預期信貸損失增加為69億美元,與去年同期的12億元相比增加475%;上半年發放貸款量減少180億美元。
此外,匯豐控股透露,其在今年2月開展業務轉型計劃,重整表現欠佳的業務、簡化復雜組織架構,并削減成本,但受疫情影響,該項裁員計劃在3月暫緩執行。匯豐控股表示,將在6月重新啟動裁員計劃。
受財報消息影響,匯豐控股港股股價跌至十年最低,截至8月6日下午港股收盤時,總市值為6931.6億港元,較今年年初市值已蒸發5465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