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落實戶有所居加強農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嚴禁社會資本利用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租賃、盤活利用之名違法違規圈占、買賣或變相買賣宅基地。
嚴禁城鎮居民購買農村宅基地
此次出臺的《意見》明確,嚴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農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村民建設住宅應當符合村莊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建設用地,要按程序申報,獲得批準后方可建設。
《意見》要求依法確定宅基地申請條件,規范履行審批手續,并明確了宅基地用地相關標準: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每戶宅基地用地標準,人多地少的地區最高不得超過167平方米,其他地區最高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具體標準由各相關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確定。
《意見》明確,對按照統一規劃批準易地建設住宅或集中居住的,應嚴格按照“建新拆舊”的要求,依據相關規定退出原有宅基地。村民應嚴格按照批準面積和建房標準建設住宅,禁止未批先建和超面積、超高度建房。
對于“一戶多宅”的村民,《意見》要求,各相關區可多渠道籌集資金,探索通過多種方式鼓勵進城落戶及因繼承、贈與或購買房屋形成“一戶多宅”的村民,自愿有償退出閑置宅基地,具體房屋補償標準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民主決策確定。
《意見》明確,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嚴格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戶籍政策,除法律法規規定情形外,嚴禁城鎮居民戶籍向農村遷移,嚴格管理農村間戶籍異地遷移。
此外,《意見》還要求嚴格防止各類違法建設,并明確要求“嚴禁社會資本利用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租賃、盤活利用之名違法違規圈占、買賣或變相買賣宅基地”。
為其他地區帶來積極示范效應
對于北京市此次出臺的《意見》,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趙秀池認為,“一戶一宅”以前一直提,但是太籠統,一直不能落地。此次《意見》真正提出了“一戶一宅”的標準,規劃了實現路徑,明確了權責,使這一提法能真正落地。
對于宅基地用地標準的規范,趙秀池表示,原先農村蓋房比較簡單,并沒有嚴格、細致的要求,這次是將規劃理念引領延伸到了農村住宅。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此次政策明確了宅基地管理的導向,并明確了幾條紅線。結合此前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發布《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預示著以后北京的宅基地管理會更加嚴格。
嚴躍進認為,此次北京的宅基地管理政策,既是服務于北京地區,也將對全國其他城市宅基地管理帶來積極的示范效應。這有助于更好解決農村住房問題,同時也防范宅基地違規使用的情況。此外,通過此類政策,防范各地在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時候違規操作,尤其是在北京集體建設用地發展租賃住房過程中,更是須要把控好口徑。
嚴躍進表示,北京此次出臺的《意見》對于各地盤活閑置土地,支持鄉村振興有積極的作用。
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分析師王小嬙認為,宅基地屬于中國歷史土地遺留問題,一直并未對宅基地住房問題進行有效管理,事實上也存在村民私自圈占集體土地的情況。此次《意見》的出臺,有助于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加快美麗鄉村建設,保護農村宅基地合法使用權。
王小薔表示,北京的新增土地稀缺,農村宅基地也受到城鎮居民的青睞,往往被用作度假場所。此次《意見》明確嚴禁宅基地進行市場交易,嚴禁城鎮居民購買宅基地以及私自建設別墅及會所,將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對于國內的土地市場而言,本次對農村宅基地的管理,有利于全面掌握每類土地的用途,對土地進行統籌管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王松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