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商所召開首部期貨交易規則制定經驗座談會,邀請鄭商所首任總裁兼理事長李經謀等5位期貨市場初創時期親歷者,就期貨市場首部交易規則——《中國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規則(試行)》制定經驗開展座談。
期貨日報記者從座談會上了解到,這部誕生于1993年我國期貨市場初創時期的交易規則,是中國期貨市場的首部交易規則,搭建了期貨交易規則的基本框架和體例。它在借鑒境外成熟期貨市場經驗的基礎上進行本土化創新,確立了集中交易撮合、頭寸限制、漲跌停板、保證金制度、每日結算制度等沿用至今的期貨市場基礎性制度,對中國期貨市場的發展影響深遠。
李經謀表示,鄭商所成立之初以“規范自律”為發展理念,在制定首部期貨交易規則的過程中堅持“以法為本、以人為本”,充分發揮理事會、會員大會的決策作用,主動尋求境外成熟市場經驗,做適應中國國情的改進和創新。
鄭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深入貫徹易會滿主席在作風建設整改工作中提出的提高業務規則制定科學性的指示,鄭商所將繼續著力開展業務規則體系優化工作,學習老一輩期貨人刻苦鉆研、嚴謹務實、敢為人先的精神,借鑒相關經驗,不斷努力打造更加科學、完善的現代期貨市場規則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