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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強化大型支付平臺企業監管促進支付和金融科技規范健康發展工作方案》。
會議強調,要推動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臺企業回歸本源,健全監管規則,補齊制度短板,保障支付和金融基礎設施安全,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隱患,支持平臺企業在服務實體經濟和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要依法依規將平臺企業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以服務實體經濟為本,堅持金融業務持牌經營,健全支付領域規則制度和風險防控體系,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要強化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和平臺企業參控股金融機構監管,強化互聯網存貸款、保險、證券、基金等業務監管。要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強化平臺企業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加強平臺企業沉淀數據監管,規制大數據殺熟和算法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