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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李年豐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今年6月,李年豐被雙開。
日前,中國建設銀行授信審批部原副總經理級專職貸款審批人李年豐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年豐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撫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年豐利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鐵路支行黨委書記、行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履歷顯示,自1981年2月參加工作,李年豐一直在建行系統工作。去年12月,李年豐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6月,李年豐被雙開。當時,紀委監委通報稱,經查,李年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信貸審批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