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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60號令)內容貫徹,推進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落地,確保大中型食品銷售企業、連鎖銷售企業總部及食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完善相關制度,聊城市對符合標準的51家食品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總監制度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并于12月15日圓滿完成了檢查。
此次檢查工作,按照印發通知、分轄區檢查、調度統計分析、整改提高的程序開展。針對(60號令)要求,現場檢查食品經營企業是否按照要求設立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總監及食品安全員是否參加企業組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并通過考核;是否組織對本企業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是否落實自查要求,自查是否流于形式;是否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同時督促當地監督管理部門,及時組織對本轄區食品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隨機進行監督抽查考核。
此次督導檢查與規范市場經營相結合,與分級分包工作相結合,規范了食品經營企業建立和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按責任制要求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同時帶動了全市其他食品經營企業積極落實主體責任,從基礎上把好食品安全關。
責任編輯:瀚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