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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記者從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為穩步推進包容審慎監管,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機制,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近日,該局印發了《湖北省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適用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準確適用不予行政處罰指引,在監管執法時應當堅持比例原則,采取的行政措施和手段應當必要、適當,做到寬嚴相濟、過罰相當,盡量采用對行為主體權益減損最小的方式實現法律目的。要大力推動法治市場監管建設,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包容審慎監管的執法理念,對行為主體的輕微違法行為決定不予處罰的,綜合運用責令改正、教育指導、執法建議、當事人承諾等方式方法,引導、教育當事人尊法守法,不斷改進和創新監管執法方式,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來源:長江云 編輯:余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