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零容忍”
相關教師出現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將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或處分
11月11日,廣州市教育局印發《廣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通知,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消極怠工、不能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性侵行為等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堅持“零容忍”原則。
細則規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出現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應根據事實、性質和情節輕重,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或處分。對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處理,應堅持公平公正、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適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記者 蔣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