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科前生物:武漢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武漢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獨立
董事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以及《武
漢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稱“《公司章程》”)等有關
規定,作為武漢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的獨立董
事,現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
見:
一、關于公司2021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內部控制評價體系符合有關要求,符合公司實
際;公司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均積極予以落實;公司《2021年度內
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客觀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的真實情況,對公
司內部控制的總結較為全面。因此,我們同意該議案。
二、關于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2021年度的利潤分配預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
《公司章程》關于利潤分配和現金分紅的相關規定,同時充分考慮
了公司盈利情況、現金流狀態及資金需求等各種因素,不存在損害
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將本方案提交公司股
東大會審議。
三、關于續聘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華興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年度審
計工作中,履行了審計機構必要的責任和義務,為公司提供了優質的審計服務。華興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證券業從業資格,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豐富經驗與能力,在執業資質、專業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獨立性及誠信狀況等多方面均符合公司未來審計工作需求。本次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事項在提交董事會會議審議前已經我們事先認可。綜上,我們同意繼續聘任華興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關于2022年度日常性關聯交易預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與關聯方發生的關聯交易屬于日常性關聯交易;
該關聯交易是公司正常經營、提高經濟效益的市場化選擇,符合公司實際經營需要;該關聯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交易事項符合市場原則,決策程序合法,交易定價公允合理,未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情況。董事會在審議本議案時,關聯董事已回避表決,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因此,我們同意上述關聯交易事項,并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關于董事薪酬方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結合公司經營業績和相關的績效
考核指標,并參照公司所處行業薪酬水平及當地物價水平等因素而
定,有利于公司穩定健康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特別是中
小股東利益的情形。董事會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
程》的規定,并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關于確認2021年度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2021年度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考慮了公司規
模與實際工作量,有利于調動高級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強化高
級管理人員勤勉盡責的意識,符合公司長遠發展的需要。因此,我
們對2021年高級管理人員薪酬予以確認。
七、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報告期內,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不
存在違規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八、關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根據相關規則,編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
漢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專項核查報告。上述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實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資金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行為,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綜上,我們同意公司
2021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事項。
九、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
風險理財產品,是在確保公司日常經營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實施的,不影響公司日常資金周轉及公司業務的正常運營,該等投資產品不用于質押,不用于以證券投資為目的的投資行為。該事項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獲取良好的資金回報。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不超過180,000萬元(含本數)進行現金管理。
十、關于公司2021年與華農合作研發項目審計報告的獨立意見
公司與華中農大合作充分發揮各方在相關領域的優勢,有助于提
升公司的研發能力,合作研發項目定價公允關聯,符合關聯交易的規則,符合公司長遠發展的利益。公司與華中農大合作研發已履行了相關審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十一、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獨立意見
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是公司根據項目實施的實際情況做出的
審慎決定,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影響。決策和審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
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
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
形。綜上,我們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事項。
獨立董事:羅飛 王宏林 王暉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