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訊: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本次擬減持的相關信息
減持原因 | 減持方式 | 股份來源 | 計劃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股) | 計劃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 減持價格 |
個人資金需求 | 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注[ 2]易 |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含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后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部分) | 5,337,000 | 1.00% | 根據減持時的市場價注[格確定3] |
(資料圖片)
[注3]:若此期間公司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股份數量將相應進行調整。
(二)股東承諾及履行情況
1)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和《上市公告書》,趙延平先生于 2017年 3月 21日承諾如下:
作為上海華測導航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趙延平先生茲此就其持股意向及減持股份意向作出如下承諾: 1、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內不減持公司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后的兩年內,且在滿足以下條件的前提下,本人可以進行減持:(1)本人承諾的鎖定期屆滿;(2)若發生需本人向投資者進行賠償的情形,本人已經全額承擔賠償責任。本人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系統、大宗交易平臺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允許的其他轉讓方式轉讓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后的兩年內減持公司股份,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若公司股份在該期間內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發行價應相應調整);且該兩年內每年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5%。
4、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將不會減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后未滿六個月;(2)本人因違反深圳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三個月的。
5、本人承諾在實施減持時(且仍為持股 5%以上的股東),至少提前五個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積極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在減持公司股份時,將提前三個交易日通過公司發出相關公告。
6、但若本人擬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公司股份,則本人應當在首次賣出的十五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且本人在三個月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公司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1%。
7、若本人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并導致本人不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時,本人及本人的受讓方應當在本人該次減持后六個月內繼續遵守本承諾函第六條的規定。
8、如未履行上述承諾,轉讓相關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歸公司所有。
9、上述承諾不因本人職務的變更或離職等原因而改變。且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諾(因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變化、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無法控制的客觀原因導致的除外),造成投資者和公司損失的,本人將依法賠償損失。
10、以上股份不包括本人通過二級市場買入的公司股份。
特此承諾。
截至2022年3月21日,該承諾已履行完畢。承諾期間趙延平先生嚴格信守承諾,未發生違反承諾的情況。
2)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和《上市公告書》,趙延平先生于 2017年 3月 21日承諾如下:
作為上海華測導航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趙延平先生茲此就所持公司股份鎖定事宜作出如下承諾:
1、自公司本次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發行前已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之公司于本次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
2、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發行價,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至少六個月。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鎖定期屆滿后兩年內減持的,股份減持的價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
4、上述鎖定期屆滿后,在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本人每年轉讓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 25%。
5、若本人自公司離職,則本人自離職后六個月內不轉讓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轉讓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在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本人將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關于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持股及股份變動的有關規定,規范誠信履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如實并及時申報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變動情況。
特此承諾。
截至2020年3月21日,該承諾已履行完畢。承諾期間趙延平先生嚴格信守承諾,未發生違反承諾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