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第一次)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揚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揚州金泉”、“發行人”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1,675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2〕3067號文核準。
經發行人與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金證券”或“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決定,本次公開發行股數為1,675萬股,本次發行全部為新股,不設老股轉讓。本次發行采用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一定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直接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的方式進行,不進行網下詢價和配售。本次發行將于2023年2月7日(T日,申購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
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特別提請投資者關注以下內容:
1、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公司所處行業為“C17紡織業”、“C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及“C18紡織服裝、服飾業”。截至2023年1月10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C17紡織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為18.57倍,“C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為26.31倍,“C18紡織服裝、服飾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為14.04倍。
發行人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如下:
證券代碼 | 證券簡稱 | 截至2023年1月10日前20個交易日均價(含當日)(元/股) | 2021年每股收益(扣非前后孰低)(元/股) | 2021年靜態市盈率(倍) |
603908.SH | 牧高笛 | 60.43 | 0.9241 | 65.39 |
605080.SH | 浙江自然 | 46.19 | 1.9646 | 23.51 |
002489.SZ | 浙江永強 | 3.72 | 0.0575 | 64.66 |
300577.SZ | 開潤股份 | 16.30 | 0.4006 | 40.69 |
算數平均值 | 48.56 |
2、上表中可比公司2021年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2023年1月10日總股本計算。
3、以上數字計算如有差異為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造成。
本次發行價格31.04元/股對應的發行人2021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攤薄后市盈率為21.61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平均靜態市盈率48.56倍,高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C17紡織業”、低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C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且高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C18紡織服裝、服飾業”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截至2023年1月10日),存在未來發行人估值水平向行業平均市盈率回歸,股價下跌給新股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
根據《關于加強新股發行監管的措施》(證監會公告〔2014〕4號)等相關規定,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在網上申購前三周內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連續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公告的時間分別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8日和2023年1月30日,后續發行時間安排將會遞延,提請投資者關注。
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請提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2、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在發行流程、申購、繳款及中止發行等環節的內容:
(1)本次發行采用直接定價方式,本次發行的全部股份通過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一定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不進行網下詢價和配售。
(2)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31.04元/股。
投資者按照本次發行價格在2023年2月7日(T日,申購日)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并采用網上按市值申購方式進行申購,投資者進行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網上申購時間為9:30-11:30,13:00-15:00。
(3)網上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4)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搖號中簽后,應依據2023年2月9日(T+2日)公告的《揚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定價發行搖號中簽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3年2月9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中簽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份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負責包銷。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并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5)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
3、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投資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4、擬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投資者,須認真閱讀2023年1月10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上的《揚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摘要》及登載于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的《揚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招股說明書》”)全文及備查文件,特別是其中的“重大事項提示”及“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自行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并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到政治、經濟、行業及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5、經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31.04元/股。本次公開發行股數為1,675萬股,本次發行全部為新股,不設老股轉讓。發行人本次募投項目預計使用募集資金41,211.16萬元。按本次發行價格31.04元/股,發行新股1,675萬股計算的預計募集資金總額為51,992.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不含增值稅)10,780.84萬元,預計募集資金凈額為41,211.16萬元,不超過發行人本次募投項目預計使用的募集資金金額。
本次發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資金導致凈資產規模大幅度增加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模式、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財務狀況、盈利水平及股東長遠利益產生重要影響的風險。
6、本次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自本次發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流通。請投資者務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導致的投資風險。
7、本次發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關限售承諾及限售期安排詳見《招股說明書》。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關股東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經營管理的穩定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出的自愿承諾。
8、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協商采取中止發行措施:
(1)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2)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后事項影響本次發行的;
(3)中國證監會對本次發行承銷過程實施事中事后監管,發現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異常情形,責令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暫停或中止發行。
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并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中止發行后,在本次發行核準文件有效期內,在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后,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擇機重啟發行。
9、本次發行結束后,需經上交所批準后,方能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如果未能獲得批準,本次發行股份將無法上市,發行人會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給參與申購的投資者。
10、本次發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發行價的風險。投資者應當充分關注定價市場化蘊含的風險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發行價,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強化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監管機構、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均無法保證股票上市后不會跌破發行價格。
11、發行人、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鄭重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者應堅持價值投資理念參與本次發行申購,我們希望認可發行人的投資價值并希望分享發行人的成長成果的投資者參與申購。
12、本投資風險特別公告并不保證揭示本次發行的全部投資風險,建議投資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證劵市場蘊含的各項風險,理性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并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和投資經驗獨立做出是否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決定。
發行人:揚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