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560 證券簡稱:我愛我家 公告編號:2023-002號
我愛我家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資料圖】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愛我家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和2022年5月26日分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暨2021年度董事會和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為子公司債務融資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公司擬根據部分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經營業務開展的資金需求及其擔保需求,分別為其2022年度的債務融資提供擔保,擔??傤~度不超過39.33億元。其中,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北京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我愛我家”)提供擔保額度為26億元。上述擔保額度及授權的有效期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擔保議案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5月27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的《關于 2022年度為子公司債務融資提供擔保額度的公告》(2022-029號)和《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2022-039號)。
公司現根據實際進展,就上述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擔保情況概述
北京我愛我家與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簡稱“南京銀行北京分行”)于2023年1月11日簽訂了《最高債權額度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北京我愛我家擬在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期間內向南京銀行北京分行申請辦理授信業務,債權額度為8,000萬元。為確保上述主合同的履行,由本公司為北京我愛我家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針對上述擔保事項,本公司與南京銀行北京分行于2023年1月11日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
上述擔保事項在本公司 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批準的 2022年度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額度范圍內。上述擔保發生后,本公司對北京我愛我家提供的實際擔保金額未超過該次股東大會批準的擔保額度,具體擔保情況如下:
擔保方 | 被擔保方 | 擔保方持股比例 | 被擔保方最近一期資產負債率 | 經審議的最高擔保額度(萬元) | 本次擔保進展前的擔保余額(萬元) | 本次擔保金額 (萬元) | 本次擔保進展后的擔保余額(萬元) | 累計擔保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凈資產比例 | 是否關聯擔保 | 剩余可用擔保額度(萬元) |
本公司 | 北京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 100% | 91.05% | 260,000.00 | 87,859.01 | 8,000.00 | 95,859.01 | 9.22% | 否 | 164,140.99 |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名稱:北京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157001735358
3.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4.注冊資本:1,210.758萬元
5.公司住所:北京市大興區安定鎮工業東區南二路168號
6.法定代表人:謝勇
7.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8.營業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長期
9.經營范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經濟信息咨詢;企業形象策劃;家居裝飾;銷售建筑材料、百貨、家用電器、家具;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經營電信業務。(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經營電信業務以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10.股東持股情況:本公司全資子公司我愛我家云數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1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我愛我家總資產為2,066,604.18萬元,總負債為1,868,084.84萬元,凈資產為198,519.34萬元。2021年1~12月營業收入994,334.01萬元,利潤總額55,760.17萬元,凈利潤50,203.03萬元。
無重大或有事項。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我愛我家總資產為2,180,310.81萬元,總負債為1,985,113.05萬元,凈資產為195,197.76萬元。2022年1~9月營業收入718,455.91萬元,利潤總額-195.22萬元,凈利潤-1,954.48萬元。無重大或有事項。
12.其他說明:北京我愛我家不存在涉及對外擔保的重大訴訟或仲裁事項,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擔保合同的主要內容
本公司(以下又稱“保證人”)與南京銀行北京分行(以下又稱“債權人”)于 2023年1月11日簽訂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主要內容: 1.被擔保主債權及債權確定期間:被擔保的主債權為自2022年12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止(下稱“債權確定期間”),南京銀行北京分行依據主合同為北京我愛我家(以下又稱“債務人”)辦理具體授信業務(包括但不限于貸款、貸款承諾、承兌、貼現、商業承兌匯票保貼、證券回購、貿易融資、保理、信用證、保函、透支、拆借、擔保等表內外業務)所形成的債權本金。
2.被擔保最高債權額:(1)被擔保債權的最高本金余額為人民幣8,000萬元;(2)在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之日或發生法律規定的其他債權確定情形時,被確定屬于本合同之被擔保主債權的,則基于該主債權所對應的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以及主合同項下債務人應付的其他款項等,均屬于被擔保債權,其具體金額在其被清償時確定。依據上述兩款確定的債權金額之和。
3.保證方式: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4.保證擔保范圍:保證人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的范圍為被擔保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主合同項下債務人應付的其他款項以及債權人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
5.保證期間:為主合同項下債務人每次使用授信額度而發生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若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項下各筆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延期協議的,保證期間為延期協議重新約定的該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若債權人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及主合同之約定提前實現債權或解除主合同的,則保證期間為主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6.違約及處理: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或影響債權人債權安全的事件之一的,債權人有權行使要求保證人或債務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要求保證人立即按所有未償還融資本息的100%繳納/補足保證金等權利。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或加蓋名章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會意見
上述擔保事項是本公司為支持北京我愛我家籌措資金開展業務而提供的擔保,有利于支持和促進其業務可持續發展。被擔保公司北京我愛我家為本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全資子公司,其管理規范、經營狀況良好,經對其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等方面綜合分析,擔保風險處于可控范圍之內,且提供擔保所取得的融資全部用于經營,公司能夠通過對其實施有效管理,控制相關風險,本公司對其提供的擔保已取得股東大會批準。因此,本公司認為上述擔保不會影響公司持續經營能力,不存在損害本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計對外擔保數量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子公司實際提供擔保的擔保余額為156,003.13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資產的14.76%。
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通過的本公司為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提供的處于有效期的擔保額度為不超過393,300萬元,該擔??傤~度項下,本公司對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子公司實際提供擔保的擔保余額為135,000.9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資產的 12.77%。無逾期擔保金額,無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金額。
本次擔保發生后,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子公司實際提供擔保的擔保余額為164,003.13萬元,其中本公司對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子公司實際提供擔保的擔保余額為143,000.90萬元,分別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資產的15.52%和13.53%。上述擔保均已按相關規定履行了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批程序。
六、備查文件目錄
1.本公司與南京銀行北京分行簽訂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2.北京我愛我家與南京銀行北京分行簽訂的《最高債權額度合同》。
特此公告。
我愛我家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