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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認為,美國政府錯誤地將納思達與強迫勞動建立了聯系,其將納思達及其部分下屬子公司列入涉疆實體清單的行為沒有事實依據。納思達8月23日早間發布公告,6月10日,公司獲知美國國土安全部將公司及其部分珠海本地子公司列入“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的實體清單(以下簡稱“涉疆實體清單”)。公司認為,美國政府錯誤地將納思達與強迫勞動建立了聯系,其將納思達及其部分下屬子公司列入涉疆實體清單的行為沒有事實依據。
8月22日(美國紐約時間),納思達及相關子公司共同在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宣告將納思達及相關子公司列入涉疆實體清單的行政決定違法并撤銷該行政決定。同時,納思達及相關子公司還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提出了臨時禁令動議,申請法院盡快發布禁令,禁止執行該行政決定。
在訴訟請求中,公司認為,該行政決定存在嚴重的程序不公,是濫用自由裁量權的行為。同時,該行政決定給納思達及相關子公司造成了難以彌補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貨物被美國海關扣押及失去銷售訂單的直接損失、潛在商機拓展受阻的間接損失、以及企業聲譽損傷帶來的潛在損害等。該行政決定對納思達及相關子公司的不利影響不僅限于美國地區,甚至對納思達及相關子公司美國域外乃至全球市場的業務都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損害。
公司表示,將持續關注并積極推進前述訴訟事宜,堅定捍衛公司和廣大社會公眾股東的利益。本次訴訟對公司的影響需以案件結果為準,目前尚無法判斷,涉疆實體清單對公司及相關子公司向美國出口業務的影響可能持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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