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明珠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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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內容提示:
●截至2023年9月28日,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14,645,000股,占公司總股本769,205,771的比例約為 1.90%,回購的最高價為 4.72元/股、最低價為 4.45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67,828,751.05元(不含交易費用)。
●截至2023年10月9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15,500,380股,占公司總股本769,205,771的比例約為2.02%,與上次披露數相比增加5,663,697股。截至目前,回購的最高價為4.72元/股、最低價為4.45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71,794,670.65元(不含交易費用)。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2023年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方案》,擬回購股份數量約為2,950萬股至5,900萬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 3.74%至 7.48%,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本次回購股份方案的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的《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臨2023-058)。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同時,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 日內予以公告?,F將截止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及回購股份比例達到 2%的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進展情況
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14,645,000股,占公司總股本769,205,771的比例約為1.90%,回購的最高價為4.72元/股、最低價為4.45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67,828,751.05元(不含交易費用)。
截至2023年10月9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15,500,380股,占公司總股本769,205,771的比例約為2.02%,與上次披露數相比增加5,663,697股。截至目前,回購的最高價為4.72元/股、最低價為4.45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71,794,670.65元(不含交易費用)。
上述回購進展符合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要求,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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