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鼓樓法院審結數起涉案金額約8.7億余元的北京恒遠鑫達系列案件,對59名涉案被告人判處刑罰,堅決維護群眾財產權和合法權益。
高額返息作誘餌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8.7億余元
【資料圖】
北京恒遠鑫達科技集團公司以北京恒遠鑫達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名義,在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資質情況下,先后在北京、福州各地設立經營點,以投資公司理財產品(多為P2P產品)名義,廣為宣傳,以高額返息(年化收益率為5%-17%)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人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截至2019年11月案發,恒遠鑫達福州分公司向2000余名不特定社會對象非法吸收存款共計人民幣877136520元。目前已報案的集資參與人700人,投資金額計人民幣283741500元,共收回金額計人民幣22442842.4元,造成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261298657.6元。
法院判決
責令退賠集資參與人
鼓樓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伙同同案人共同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擾亂金融秩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故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兩個月不等,并處罰金;被告人退出的違法所得、公安機關凍結的被告人銀行賬戶內款項用于按比例退賠集資參與人,公安機關凍結的被告人名下房產依法處置后所得錢款中屬于個人財產部分用于被告人按比例返還集資參與人,不足部分責令被告人與恒遠鑫達北京信息咨詢公司及同案犯共同退賠。
法官提醒
警惕高利誘惑 遠離非法集資
近年來,非法集資形式花樣翻新、手段隱蔽、欺騙性強、危害性大,不法分子往往以“高利回報”為誘餌,引誘公眾參與,騙取公眾錢財。承辦法官提醒廣大社會公眾,應樹立正確的投資理財觀念,在投資過程中要提高防范意識,依法循正規渠道投資,量力而行適度投資。碰到所謂的“高息理財”應保持警惕,及時向有關部門核實真假,遇到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及時向司法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