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四級審級職能定位試點改革工作,充分發揮院庭長辦案的示范導向作用,讓院庭長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落到實處,南京市溧水區法院于今年年初建立院庭長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機制,訴訟標的額5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法律適用疑難復雜案件、發回重審、再審案件一律由院庭長承辦。
5月11日上午,溧水法院院長、黨組書記杭鳴擔任審判長,與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周榮強、審管辦負責人鄭娉娉組成合議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該院今年第一起再審案件,即陳某與某經營部修理合同糾紛再審一案。
面對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溧水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更顯突出,院庭長帶頭承辦重大疑難復雜案件,以務實、規范、高效的司法作風,引領全院法官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既是深化司法改革的進一步要求,也對促進案件質量、效率提高和審判工作規范化起到積極推動作用。下一步,溧水法院將繼續推進院庭長辦案常態化,進一步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推動法律正確統一適用,全面提升審判績效和審判能力,優化司法作風,促進各項工作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