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1151 證券簡稱:冠龍節能 公告編號:2022-041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上海冠龍閥門節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首次公開發行網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為上海冠龍閥門節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冠龍節能”)首次公開發行網下配售有限售條件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東戶數共計5999戶,解除限售的股份數量為2,165,393 股,占公司發行后總股本的1.29%,鎖定期為6個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為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和網下配售股份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上海冠龍閥門節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376號)同意注冊,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4,200萬股,并于2022年4月11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總股本125,674,290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為167,674,290股,其中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為39,834,607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為23.76%,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為127,839,683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為76.2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屬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網下發行配售限售股,股份數量共計2,165,393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1.29%,限售期為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2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上海冠龍閥門節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結果公告》。該部分限售股將于2022年10月14日鎖定期滿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數量變化情況
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發生因股份增發、回購注銷、利潤分配或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導致股本數量變動的情況。
三、申請解除股份限售股東履行承諾情況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網下配售限售股,根據公司披露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公告書》,網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網下投資者應當承諾其獲配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即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無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對應的股份數量為2,165,393股,占網下發行總量的10.01%,占發行后總股本比例為1.29%。
除上述承諾外,本次申請上市流通的網下配售股股東無其他特別承諾。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均嚴格履行上述承諾,不存在相關承諾未履行影響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況。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公司對上述股東不存在違規擔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數量為2,165,39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29%;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東戶數共計5999戶;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為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
4、本次申請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體情況如下:
限售股類型 | 限售股數量 | 占總股本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數量 |
首次公開發行網下配售限售股 | 2,165,393股 | 1.29% | 2,165,393股 |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結構的變動情況
本次首次公開發行網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變動情況如下:
股份性質 | 本次變動前 | 本次變動 | 本次變動后 | |||
股份數量(股) | 占總股本比例(%) | 增加(股) | 減少(股) | 股份數量(股) | 占總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 127,839,683 | 76.24 | - | 2,165,393 | 125,674,290 | 74.95 |
其中:高管鎖定股 | - | - | - | - | - | - |
首發后限售股 | 2,165,393 | 1.29 | - | 2,165,393 | - | - |
首發前限售股 | 125,674,290 | 74.95 | - | - | 125,674,290 | 74.95 |
二、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 39,834,607 | 23.76 | 2,165,393 | 42,000,000 | 25.05 | |
三、總股本 | 167,674,290 | 100% | 167,674,290 | 100% |
六、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認為:
冠龍節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的股份數量、上市流通時間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的要求以及股東承諾的內容;冠龍節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東嚴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做出的相關承諾;冠龍節能關于本次限售股份相關的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
綜上,保薦機構對冠龍節能本次網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項無異議。
七、備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書》;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請表》;
3、《股本結構表和限售股份明細表》;
4、《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關于上海冠龍閥門節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網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
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龍閥門節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