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訊:? 大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嘉定工業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定開發集團”)持有上海硅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158,675,29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5.81%;上海中科高科技工業園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園區”)持有公司 4,714,1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17%。上述股東為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 163,389,39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5.98%。上述股份均來源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 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資料圖】
嘉定開發集團和中科園區基于自身資金需求,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個交易日后的 3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分別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2,602,486股、4,714,100股,合計減持數量不超過 27,316,58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 1%,具體減持價格將根據市場價格確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嘉定開發集團、中科園區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現將有關減持計劃的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集中競價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股東名稱 | 股東身份 | 持股數量(股) | 持股比例 | 當前持股股份來源 |
上海嘉定工業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 5%以上非第一大股東 | 158,675,295 | 5.81% | IPO前取得:158,675,295股 |
上海中科高科技工業園發展有限公司 | 5%以下股東 | 4,714,100 | 0.17% | IPO前取得:4,714,100股 |
上述減持主體存在一致行動人:
股東名稱 | 持股數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動關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組 | 上海嘉定工業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 158,675,295 | 5.81% | 上海嘉定工業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中科高科技工業園發展有限公司 80%的股權,構成一致行動關系。 |
上海中科高科技工業園發展有限公司 | 4,714,100 | 0.17% | ||
合計 | 163,389,395 | 5.98% | — |
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過去 12個月內減持股份情況
股東名稱 | 減持數量(股) | 減持比例 | 減持期間 | 減持價格區間 (元/股) | 前期減持計劃披露日期 |
上海嘉定工業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 2,495,055 | 0.09% | 2021/11/4~2022/6/8 | 23.50-30.47 | 2022/5/11 |
二、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股東名稱 | 計劃減持數量(股) | 計劃減持比例 | 減持方式 | 競價交易減持期間 | 減持合理價格區間 | 擬減持股份來源 | 擬減持原因 |
上海嘉定工業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 不超過:22,602,486股 | 不超過:0.83% | 競價交易減持,不超過:22,602,486股 | 2022/11/28~2023/2/27 | 按市場價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資金需求 |
上海中科 | 不超過: | 不超 | 競價交易減 | 2022/11/28 | 按市場價 | IPO前取 | 自身資 |
高科技工業園發展有限公司 | 4,714,100股 | 過:0.17% | 持,不超過:4,714,100股 | ~2023/2/27 | 格 | 得 | 金需求 |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東及董監高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 √是 □否
1. 公司股東上海嘉定工業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承諾
“一、自發行人股票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之日起 12個月內,本企業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業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等股份。
二、對于以股權增資方式獲得的硅產業股份(共計 1,227.26萬股股份),自獲得該股份之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之日為基準日)起 36個月內及自發行人股票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之日起 12個月內(孰晚),本企業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該等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等股份。
三、發行人存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十二章第二節規定的重大違法情形,觸及退市標準的,自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發行人股票終止上市前,本企業及本企業的一致行動人將不會減持發行人股份。
四、本企業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全部股份在上述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于本次發行的發行價;若發行人在本次發行上市后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除權、除息事項的,減持價格按照監管規則的規定作相應調整。
五、本企業或本企業的一致行動人在鎖定期屆滿后減持首發前股份的,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并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保證不會影響發行人的持續穩定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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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企業將及時向發行人報告本企業的一致行動人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及其變動情況。
七、如果相關監管規則不再對某項承諾的內容予以要求時,相應部分自行終止。如果監管規則對上市發行人股份鎖定或減持有新的規定,則本企業及本企業的一致行動人在鎖定或減持發行人股份是將執行屆時適用的最新監管規則。
八、如果本企業或本企業的一致行動人未履行上述承諾減持發行人股份的,則出售該部分發行人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歸發行人所有,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業及本企業的一致行動人自行承擔?!?
2. 公司股東上海中科高科技工業園發展有限公司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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