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833608 證券簡稱:二維碳素 主辦券商:安信證券
【資料圖】
常州二維碳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擔?;厩闆r
控股子公司常州二維暖烯科技有限公司擬向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請人民幣伍佰萬元整敞口授信額度,期限為壹年。常州二維碳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為常州二維暖烯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授信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1,100萬,擔保的債權發生期間為擔保合同簽訂之日起5年。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金虎為上述融資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二)是否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
(三)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為控股子公司常州二維暖烯科技有限公司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根據公司《章程》、《對外擔保管理制度》該議案尚需提請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7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回避表決情況:無需回避表決。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
1、 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名稱:常州二維暖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 11月 20日
住所:常州西太湖科技產業園蘭香路8號12號樓二樓東邊廠房
注冊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產業園蘭香路8號12號樓二樓東邊廠房
注冊資本:10,500,000 元
主營業務:石墨烯加熱系統裝置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設計及銷售;加熱 材料、加熱器件及加熱集成產品的技術研發、技術服務、生產、銷售;電子產品、 裝飾材料、建材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進出口代理(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法定代表人:金虎
控股股東:常州二維碳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實際控制人:常州二維碳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否
是否提供反擔保:否
關聯關系:常州二維暖烯科技有限公司為公司控股子公司。
2、 被擔保人資信狀況
信用情況: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2021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59,634,991.93元
2021年12月31日流動負債總額:44,915,215.41元
2021年12月31日凈資產:10,806,319.24元
2021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率:81.88%
2021年12月31日營業收入:43,861,835.82元
2021年12月31日利潤總額:4,488,119.85元
2021年12月31日凈利潤:4,488,119.85元
審計情況:已審計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控股子公司常州二維暖烯科技有限公司擬向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請人民幣伍佰萬元整敞口授信額度,期限為壹年。常州二維碳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為常州二維暖烯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授信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1,100萬,擔保的債權發生期間為擔保合同簽訂之日起5年。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金虎為上述融資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四、董事會意見
(一)擔保原因
本次被擔保對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對其具有控制權,為其提供擔保的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的范圍之內。同時,此次擔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籌措資金,保障經營活動。公司對其提供擔保是合理的,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等有關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廣大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二)擔保事項的利益與風險
本次銀行貸款是控股子公司業務發展及正常經營所需。從公司整體規劃出發,有利于公司實現戰略目標,財務風險可控。
(三)對公司的影響
上述擔保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五、累計提供擔保的情況
項目 | 金額/萬元 | 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 |
掛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掛牌公司合并報表外主體的擔保余額 | 0 | 0% |
掛牌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擔保余額 | 500 | 22.51% |
超過本身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的擔保余額 | 0 | 0% |
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余額 | 0 | 0% |
逾期債務對應的擔保余額 | 0 | 0% |
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 | 0 | 0% |
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擔保金額 | 0 | 0% |
六、備查文件目錄
《常州二維碳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常州二維碳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