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寶支付因7項違規被罰628萬元 銀通支付被罰6萬元

發布時間:2023-02-01 22:51:18  |  來源:金融虎網  


【資料圖】

金融虎訊 2月1日消息,又有兩家支付機構被罰。近日,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公布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因七項違規,開店寶支付福州分公司被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82150.69元,罰款628萬。北京銀通支付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辦理變更事項”,被監管罰款6萬元。

具體為:1.部分業務風控制度不健全;2.未按規定真實、完整地發送交易信息;3.未按規定停止為連續1年未發生交易的受理終端或收款碼提供收款服務;4.為不符合條件特約商戶提供T+0資金結算服務;5.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6.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7.未按照要求反饋投訴處理情況。

公開資料顯示,開店寶系亞聯發展子公司。2016年,亞聯發展(曾用名“鍵橋通訊”)通過重大資產購買,斥資9.45億元購買開店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曾經用名“上海即富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45%股權,后者旗下擁有持牌支付機構開店寶支付服務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點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開店寶”)。 通過此次交易,亞聯發展成功切入第三方支付領域。亞聯發展2021年財報數據顯示,第三方支付、收單服務在近兩年為亞聯發展的營收貢獻在七成左右。

去年,深交所要求亞聯發展詳細說明開店寶自成立以來受到行政處罰及整改的具體情況,以及對開店寶的具體影響。作為上市公司,亞聯發展是否已依法依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根據亞聯發展當時回復,開店寶自成立以來累計收到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行政處罰共計17次,累計罰款金額770萬元,違法類型包含支付結算、收單管理、反洗錢管理、外包服務商管理等等。對此,亞聯發展表示開店寶已配合控股股東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建立起涵蓋客戶準入、日常風險交易監控、客戶身份持續識別的針對核心支付業務的客戶全生命周期內控管理及風險防范機制。

另外,央行營業管理部(北京)網站日前公布的《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行政處罰信息公示》(銀管罰〔2023〕1號)顯示,北京銀通支付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辦理變更事項”,被監管罰款6萬元。(宇飛)

關鍵詞: 行政處罰 有限公司 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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