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南海成立專項督導檢查組,深入各鎮街開展自建房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截至5月27日,全區累計排查32427間宅基地自建房(含已建成、在建中)、16554間經營性自建房(含出租房),排查隱患問題2377個,出具整改通知書613份,已整改2155個。
5月27日,第一督導組來到桂城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行動,聽取桂城街道關于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匯報之余,還到中區社區隨機抽查10余棟已建成和在建中的自建房。檢查組要求,要從源頭上做好“兩違”自建房查處工作,同時要做好已排查屬于危房的自建房整治工作,及早消除安全隱患。
近期,南海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民自建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農房自建房建設單位或業主應對房屋的質量安全負總責,承擔建設主體責任;農房設計、施工、材料供應單位或個人分別承擔相應的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責任;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農民自建房施工報備、開工驗線、竣工驗收及施工過程監管,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
建設農村宅基地住房,必須選用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并與施工單位按照政府制定的合同范本簽訂包含約定質量等內容的合同和安全責任書;施工期間必須充分配合鎮(街道)建設等部門及村(居)民委員會組織的安全執法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