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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職工對勞動能力鑒定有爭議如何處理?工傷期間工資怎么算?只能領最低工資嗎?保妹為你解答這些工傷保險爭議問題:
職工發生工傷,社保還要繳納嗎?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至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至十級傷殘的,仍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工傷職工對勞動能力鑒定有爭議如何處理?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工傷期間工資怎么算?我只能領最低工資嗎?
不是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如何處理?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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