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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航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資料圖)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2023年2月1日
2.會議召開地點:公司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網絡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會議召集人:董事長林爭暉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林爭暉
6.召開情況合法合規性說明:
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和授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共 12人,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174,637,598.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43.80%。
其中通過網絡投票方式參與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共 8人,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 115,161,6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8.88%。
(三)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股東大會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1人;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列席1人;
3.公司董事會秘書列席會議;
4.公司總經理列席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提名公司第十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1.議案內容: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第九屆董事會于2023年1月到期,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23年1月16日審議并通過: 董事會提名6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林爭暉先生、李亞寧先生、黃春日先生、陳珊女士、劉珊女士、張云帆先生,提名3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宋華先生、吳錫皓先生、張正潔先生,任期為三年,自公司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十屆董事會屆滿之日為止。
林爭暉先生、李亞寧先生、黃春日先生、陳珊女士、劉珊女士、張云帆先生、宋華先生為連選連任。為確保董事會的正常工作,在股東大會選舉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九屆董事會成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繼續履行董事勤勉盡責的義務和職責。上述經提名的董事候選人均符合任職資格,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情形。
2.議案表決結果:
普通股同意股數174,637,598.0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股數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股數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3.回避表決情況
本議案不涉及關聯交易事項,無需回避表決。
(二)審議通過《關于提名公司第十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
1.議案內容:
因公司第九屆監事會于2023年1月份任期屆滿,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監事會提名王芳帥先生、王平女士擔任第十屆監事會成員,與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第十屆監事會,任期為三年,自公司 2023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十屆監事會屆滿之日為止。
為確保監事會的正常工作,在股東大會選舉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九屆監事會成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繼續履行監事勤勉盡責的義務和職責。上述經提名的監事候選人均符合任職資格,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情形。
2.議案表決結果:
普通股同意股數174,637,598.0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股數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股數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3.回避表決情況
本議案不涉及關聯交易事項,無需回避表決。
(三)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 2022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1.議案內容:
公司聘請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擔任了公司 2021年度的財務審計工作,其在執業過程中堅持獨立審計原則,客觀、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切實履行了審計機構應 盡的職責,從專業角度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鑒于該所在合作期間工作勤勉盡責,信譽良好,綜合考慮其審計質量和服務水平,公司擬續聘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擔任公司 2022年度審計機構,負責對公司2022年度財務報告提供全面審計服務。
2.議案表決結果:
普通股同意股數174,637,598.0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股數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股數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3.回避表決情況
本議案不涉及關聯交易事項,無需回避表決。
(四)審議通過《關于獨立董事薪酬的議案》
1.議案內容:
根據《公司章程》和公司實際經營發展情況,并參照行業、地區薪酬水平,公司擬訂了 2023 年度獨立董事薪酬方案,具體如下:
公司獨立董事津貼每人每年為8萬元人民幣。
2.議案表決結果:
普通股同意股數174,637,598.0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股數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股數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3.回避表決情況
本議案不涉及關聯交易事項,無需回避表決。
三、律師見證情況
(一)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大成(海口)律師事務所
(二)律師姓名:苗君、王琦
(三)結論性意見
公司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審議的議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其他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與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經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變動議案生效情況
姓名 | 職位 | 職位變動 | 生效日期 | 會議名稱 | 生效情況 |
林爭暉 | 董事 | 任職 | 2023年2月1日 |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 審議通過 |
李亞寧 | 董事 | 任職 | 2023年2月1日 |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 審議通過 |
黃春日 | 董事 | 任職 | 2023年2月1日 |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 審議通過 |
陳珊 | 董事 | 任職 | 2023年2月1日 |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 審議通過 |
劉珊 | 董事 | 任職 | 2023年2月1日 |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 審議通過 |
張云帆 | 董事 | 任職 | 2023年2月1日 |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 審議通過 |
宋華 | 獨立董事 | 任職 | 2023年2月1日 |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 審議通過 |
吳錫皓 | 獨立董事 | 任職 | 2023年2月1日 |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 審議通過 |
張正潔 | 獨立董事 | 任職 | 2023年2月1日 |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 審議通過 |
謝莊 | 獨立董事 | 離職 | 2023年2月1日 |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 審議通過 |
冷明權 | 獨立董事 | 離職 | 2023年2月1日 |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 審議通過 |
王芳帥 | 監事 | 任職 | 2023年2月1日 |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 審議通過 |
王平 | 監事 | 任職 | 2023年2月1日 |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 審議通過 |
五、備查文件目錄
經與會股東簽字確認的《南洋航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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