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777 證券簡稱:新潮能源 公告編號:2023-010
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東提請董事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事
(資料圖片)
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2023年2月3日,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潮能源”)董事會收到股東北京中金君合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金通合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隆德開元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提交的書面材料《關于提請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函》及附件(以下簡稱“《提議函》”)。具體如下:
“致: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北京中金君合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金通合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隆德開元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稱“提議人”)作為合計持有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煙臺新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潮能源”或“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特向董事會致函如下: 新潮能源與北京隆德開元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隆德開元”)等11名浙江犇寶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犇寶”)原股東以及浙江犇寶于2015年5月28日簽署了《煙臺新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在新潮能源此次重大資產重組過程中,隆德開元同意,此次交易完成后,其在持股期間將不向公司提名董事、監事候選人。這是基于維持(不影響或不謀取)劉志臣作為新潮能源時任實際控制人地位之目的,所做的特殊安排。
但是,新潮能源自2018年6月(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起,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劉志臣已不再是新潮能源的實際控制人,且新潮能源現無實際控制人,隆德開元的上述承諾的履行已無實際必要。鑒于客觀環境變換,為更好地維護上市公司權益,隆德開元申請,其自本函所附議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有權提名公司董事、監事候選人。
因此,提議人提請董事會召開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將如下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議案一、《關于相關主體變更承諾事項的議案》。
以上議案具體內容見附件一。
請公司董事會于收悉本函后10日內作出是否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書面反饋意見并于章程規定期限內發出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在通知發出之日起15日屆滿后的次一交易日于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91號金地中心A座10層召開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上述議案。
鑒于本次臨時股東大會涉及廣大中小股東重大權益,請董事會依法為股東開通網絡投票?!?
公司董事會收到《提議函》后,經董事長召集,召開了全體董事會成員參加的通訊會議。公司董事會經研究討論一致認為,公司目前涉及多項董事會決議及股東大會決議相關的訴訟糾紛,可能給股東大會的召開造成不確定影響。公司董事會不同意由董事會召集臨時股東大會,建議股東另尋合法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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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查文件: 《關于提請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函》及附件
特此公告。
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