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長江日報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日,武漢市政府審議并通過了新的城鄉低保標準及其他困難人員救濟標準: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870元提高至910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730元提高至780元。城市特困標準由每人每月1740元提高至1820元,農村特困標準由每人每月1360元提高至1500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740元提高至1820元,集中供養孤兒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2784元提高至2912元。本次提高后的新保障標準從4月起施行。
武漢市分別于1996年、2004年開始建立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22年,武漢市城市低保提標19次、農村低保提標14次,提標幅度與我市經濟發展水平相一致,惠及困難群眾約12萬人。(記者:劉晨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