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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訊:聚燦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2年 8月 20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于 2022年 8月 24日被受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項目律師事務所為上海天衍禾律師事務所,簽字律師為韓寶律師、胡承偉律師。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天衍禾律師事務所關于變更簽字人員的承諾函》:因原項目經辦律師胡承偉自本所離職,項目簽字律師變更為韓寶律師、張文苑律師,并由變更后的簽字律師繼續為發行人提供相關法律服務,并在本所出具的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署名。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的《聚燦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項目變更簽字律師的專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