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十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金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
【資料圖】
三十四次會議(以下簡稱“會議”)于2022年12月18日召開,我們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就本次會議審議相關議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公司控股股東變更部分承諾事項履行期限的議案》的
獨立意見
董事會審議《關于公司控股股東變更部分承諾事項履行期限的議
案》時,關聯董事已回避表決,審議、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變更承諾的方案符合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事項的實際情況,不會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
規定。
綜上,我們同意《關于公司控股股東變更部分承諾事項履行期限
的議案》,并同意將此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金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8日
(以下無正文,為《金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十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董事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