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聯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作為聯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泓新科”、“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3號——保薦業務》《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對聯泓新科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核查情況及核查意見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一)投資目的
為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可以增加資金收益,更好地實現公司資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東的利益。
(二)資金來源
公司部分閑置自有資金。
(三)投資額度及期限
根據公司當前的資金使用狀況并考慮保持充足的流動性,公司計劃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5億元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上述額度和期限內,資金可循環滾動使用。
(四)投資品種
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低風險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財、結構性存款、實時理財等產品。
(五)投資決策及實施
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在上述投資額度及期限范圍內,授權公司經營層負責日常實施及辦理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于產品選擇、實際投資金額確定、協議的簽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披露公司現金管理的具體情況。
二、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分析
盡管公司投資的產品屬于低風險投資品種,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影響較大,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與金融市場變化情況,運用相關風險控制措施適時、適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而導致投資收益未達預期的風險。
(二)公司針對投資風險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財務部門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現金管理的投資產品投向和進展情況。
一旦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公司審計部門負責對現金管理的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進行審計與監督,并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告。
3、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現金管理的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三、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對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需要,不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
通過適度的理財投資,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為公司和股東獲取較好的投資回報。
四、履行程序情況
公司本次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進行了審核,并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該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聯泓新科本次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已獲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該事項決策程序合法、合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的要求。
綜上,保薦機構對聯泓新科本次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無異議。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聯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之簽章頁)
保薦代表人:
賈義真 幸 科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12月 19日